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

时间:2024-08-29 10:13:06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集合15篇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集合15篇

在生活中,接触并使用承诺书的人越来越多,承诺书是把口头承诺书面化规范化的一种产物。那么你有了解过承诺书吗?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1

如果我们公司有幸中标,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完成施工任务。我公司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有关工程质量保修的规定,对质量保修期内的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一、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我公司同意本工程质量保修期按国家现行保修规定执行。

质量保修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

二、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工程,我公司在接到保修通知后7天内派人保修。

2.如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我公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会立即到达事故现场进行抢修。

3.质量保修完成后,贵公司将组织验收。

三、承诺

工程竣工验收后,我公司将建立工程质量和功能使用后回访制度。我公司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保修维修的规定,积极与施工单位签订保修合同,发放保修服务卡,实行三公告,确保客户能及时向我们反映工程情况。从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开始,就要树立“客户就是上帝,客户至上”的思想,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提供周到的服务。

第一次回访将在项目提交半年后进行,以了解项目在质量和功能使用方面的问题,并记录在案,尽快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护和处理,直至全部完成。

装修完成。

项目提交一年后进行第二次回访,多了解客户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短时间内给予回复,让客户满意。每次回访都要做好记录,以便考虑新的改造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保修期后,公司将设立用户热线,及时热情地回答用户的询问,解决用户的`困难。

你公司可以根据工程结算金额预留3%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期满后返还。我公司在此承诺,如果我公司在保修期内未能及时承担保修义务,贵公司可以安排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发生的所有维修费用将从质量保证基金中扣除,我公司将处以保修金额的100%作为违约金。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2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巨各庄镇葡萄长廊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部令第80号)等有关规定,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葡萄长廊基础工程,葡萄长廊主体结构工程、铁艺门头、景观花架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为:承包人负责保修巨各庄镇葡萄长廊工程施工图纸包含的由承包人承包施工的全部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分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一)葡萄长廊基础工程,葡萄长廊主体结构工程,铁艺门头及景观花架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葡萄苗木一年。

(三)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约定:一年。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在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发包人应当向施工单位发出保修通知,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葡萄长廊基础工程和葡萄长廊钢结构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6、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1、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工程结算总价的5%。

2、本工程双方约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质量保修金金额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质量保修金利率为零。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满两年且承包人完成全部保修项目后一个月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无息返还质量保修金,发包人按照约定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的保修费用不予返还。

六、其他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工程质量保修承诺书3

一、质量

本工程质量目标:合格。

我方保证带给的产品均为中标所注明的企业生产的产品,如发现我方带给的产品的生产单位与中标通知中所注明的生产厂家有偏差,本公司将承担全部职责。

二、工期:

本工程投标工期为38个日历天。

三、工程保修: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四、安全

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湖北省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组织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伤事故为零,确保安全生产。

按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保证措施》组织实施。

五、验收方式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五天,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以下资料一套。

1、增、减设计变更的文件和工程协商记录;

2、外购材料及配套用品的合格证;

3、隐蔽工程和单项工程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

4、甲、乙双方自检工程质量表。

甲方在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资料两天内,应与乙方联合邀请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如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乙方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甲方批准,可按期请质监部门验收。

工程未经质监部门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

竣工工程质量应到达国家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消防规定的合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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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

5、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6、其他项目保修期约定如下:其他项目的保修期为2年。

三、 保修期计算:

1、质量保修期限在工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乙方将竣工档案、竣工工程全部移交给甲方的次日起算(以双方的交接记录为依据);

2、若工程移交给甲方时还存在质量问题且乙方选择自行进行整改时,则该工程的质量保修期自全部质量问题整改合格的次日起算;若乙方书面委托甲方整改、维修并同意所需费用按市场行情进行结算、从乙方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支付时,则以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托并代为整改、维修后,经甲方及监理单位共同签署验收合格书面文件次日起算。

四、 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乙方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按本保修书第五条规定立即派人保修,并在本保修书第六条保修时限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时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以委托他人维修,维修费用从预留于甲方的质量保修金中抵扣。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乙方实施保修。

4、在保修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质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5、因乙方未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约定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造成新的人身、财产损害,

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乙方在履行保修义务后,有权就所发生的费用向责任方追偿。因设计方面的原因造成的,相关责任由设计单位承担;因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质量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如属乙方采购的,或由甲方采购而乙方不按规定进行检验用于工程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负;如属甲方采购,乙方曾提出质量异议而甲方未经鉴定坚持使用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7、在本保修书规定的各分部分项(除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外)保修期限届满后,如因乙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施工或采购、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所造成的质量缺陷,导致影响该工程的使用功能,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8、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致使甲方遭受房屋消费者退房或换房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9、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索赔的,甲方同意乙方其指定的工程保修负责人作为代理人,在接到甲方电话通知后配合甲方与业主协商解决。因解决该索赔问题而由该工程保修负责人签署的文件、协议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乙方委托的工程保修负责人未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协商处理的,则乙方同意委托甲方全权处理补偿事宜,乙方与业主签订的补偿协议书对乙方具有法律效力,其项下约定的补偿金由乙方承担,甲方直接从乙方的保修金扣付。

五、 保修金的支付与返还

1、本工程双方约定乙方向甲方支付工程总价款 5 % 的工程质量保修金,质量保修金在办理竣工结算时支付,且质量保修金预留期间不计息。

2、自第二条规定的质量保修期开始计算之日起满二年时,甲方应将预留保修金余额的50%返还乙方;本保修书约定的防水工程保修期满时,甲方应将预留的保修金余额返还乙方。

3、甲方在根据本条第2款规定的各保修期限满后将预留的保修金返还承包人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面回访,在确定无质量缺陷后甲方才将保修金返还。

4、甲方在返还保修金时,有权将应由乙方承担但已由甲方垫付的款项从中直接予以抵扣,如保修金余额不足以抵扣,乙方须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偿付甲方,否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付款项的万分之四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5、自本条规定的保修金返还之日起14日内,乙方应凭相关证明文件到甲方处办理保修金返还手续,因乙方原因逾期办理的,保修金在逾期返还期间不计利息。

六、保修程序

1、工程竣工前,乙方应将工程保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在工程竣工时仍未收到通知,则乙方同意指定该项目经理 (联系电话: )为保修负责人。

2、乙方的联系电话随时保持畅通,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必须从甲方处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起12小时内(经发包人书面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与甲方、房屋所有人约定现场核查时间,并按时到现场核查、维修;如发生严重影响使用功能的紧急抢修事故,乙方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4、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后应妥善保管,并在完成保修经住户签名确认后作为已履行保修义务的依据立即交回甲方。如乙方履行了保修义务而住户无正当理由不在《工程保修通知单》上签名确认,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经甲方签章确认后,可认定为乙方已履行了保修义务。

5、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质量保修问题方视为处理妥当。如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另聘其他施工单位进行维修,有关维修费用的承担按照本条第3款规定执行。

6、若乙方未按上述规定履行保修义务而发生的维修费用,均由甲方和甲方另行委托的施工单位按市场行情价进行结算。

七、保修时限 (自乙方领取《工程保修通知单》之日起算)

1、楼地面、屋面、墙体渗漏水为3天;

2、楼地面坪沉陷、空鼓、开裂、起砂的为4天;

3、内外墙及顶棚抹灰、面砖、油漆等饰面及结合层开裂脱落或墙面起碱、脱皮的为2天;

4、烟道、排气孔道、风道和设备管道不通或泄漏的为3天;

5、厕所、厨房阳台、露台、走廊、屋面等倒坡积水的为4天;

6、门窗变形、开启关闭不灵或缝隙超过规范规定漏水及门窗五金配件及门锁损坏的为2天;

7、室内外给排水上下水道及其它管道渗、漏水或堵塞的1天以内必须完成,剩余的土建修复工作2天内完成;

8、强弱电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电气设备及开关、插座故障,线路漏电、短路的为1天。

以上时限均以住(用)户配合为前提。如住(用)户不予配合,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到场确认,未经甲方确认的,均视为住户已配合。

八、其他事宜

1、甲方指定其“物业管理”负责协调保修具体事宜。

2、本保修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条款进行约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保修协议。

甲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 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05 月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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